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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30117680071/2024-00948 发布机构: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6-20
公文时效: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对全区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区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治区按在校学生的30% 测算,各盟市根据实际情况分旗县(市、区)、分学校进行测算。所需经费中央与地方按8:2分担,地方分担的20%部分,自治区直属学校学生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其他学校学生所需经费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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