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152923683408485f/2024-00842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城市管理执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6-14 | |
公文时效: |
关于规范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1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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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的居民朋友:
为改善市容市貌,给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随意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破坏环境卫生。在进行建设活动时,应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额济纳旗建筑垃圾临时填埋点(达镇以西赛罕陶来苏木11公里处达来呼布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东北角)进行处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三、额济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过日常巡查、调取监控等方式进行监管,从严处理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美好城市人居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12319
额济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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