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8103A/2023-01593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09-18 | |
公文时效: |
关于规范我旗巡游出租车市场秩序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3-09-1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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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
近期,我旗巡游出租汽车投诉案件屡有发生,个别从业人员不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行车要求,损害了出租车行业形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当前正值我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时期,也将迎来额济纳旗胡杨节的旅游高峰,出租车行业作为文明城市的名片和窗口,提升行业形象至关重要。为进一步规范我旗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切实保证乘客安全、舒适、快捷的出行及出租车市场有序运营,旗交通运输局将联合旗公安交警部门从即日起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力度开展巡游出租车常态化整治活动。现将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章守纪,提升服务质量,文明经营,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新风。
二、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违规行为。
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3.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
4.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5.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与监督卡不符;
6.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监控等相关设备;
7.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差,行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发微信、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8.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车内外卫生不达标;
9.不积极配合管理部门落实投诉举报;
10.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三、对违反上述行为的出租车驾驶员,旗交通运输局将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实行扣分,扣分情况将与出租车年度审验挂钩,处罚结果将纳入本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多次被投诉举报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吊销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证或吊销营运证。
行业监督举报电话:0483-6525211,0483-12328。
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