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和变更部分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7-0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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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旗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根据阿拉善盟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阿司发〔2021〕53号)要求,《额济纳旗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经2021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公布。根据《额济纳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增加法定行政机关3个,变更法定行政机关1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1个,现将清单随文公布。
附件:额济纳旗增加和变更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额济纳旗增加和变更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一、需增加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
额济纳旗宗教事务局、额济纳旗网络安全和信息委员会办公室、额济纳旗档案局
二、需变更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
中共额济纳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变更为额济纳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需变更的由行政机关委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执法机构
额济纳旗档案史志馆
信息来源: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