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57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3-1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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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辽宁、天津、北京、黑龙江、广西、广东、江苏等地陆续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国内疫情呈局部散发和小规模聚集交织叠加的态势。2022年2月15日,我区满洲里市、呼和浩特市相继发布公告,在“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人群中累计发现8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随着春节假期结束,人员流动显著增加,疫情输入风险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1月29日以来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来(返)我旗人员,特别是近期有呼和浩特市旅居史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并全部纳入社区管理。
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即日起要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来(返)我旗干部职工的追踪排查,特别要加强1月29日以来从呼和浩特市来(返)我旗干部职工的排查,确保在24小时内将所有人员追踪到位、排查到位、核酸检测到位,切实做到“应检尽检”。
三、对1月29日至2月1日从呼和浩特市来(返)我旗人员实行一次核酸检测双采双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对2月2日以来从呼和浩特市来(返)我旗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以离开呼和浩特市时间为起点计算),并于居家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两站一场”、各交通卡口要继续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为符合入旗条件人员在第一入旗点免费进行一次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
五、凡近14日内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来(返)人员有过接触的旗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六、全旗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的患者,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发热病人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一律严格实施闭环管理。零售药店销售“两抗两退”药物时应严格落实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社区要对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购买“两抗两退”药物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追踪随访,询问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旗指挥部报告,并督促相关症状人员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七、全旗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宗教场所暂停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饭店、医院、药店、旅游景区以及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健身房、游泳馆等公共服务场所要全部申请应用“阿拉善健康宝”场所二维码,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同时,严格落实日常通风消毒、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八、广大居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遵循“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分筷制、一米线、常通风”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合理安排出行及活动计划,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出行前要关注当地疫情防控、交通管制等政策措施,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告;抵返后,要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九、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
十、请尚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居民,尽快到辖区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附:额济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6526181
额济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83-6521923
额济纳旗疾控中心:0483-3963016、15204834131
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6520887
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0483-6520906
额济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