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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的长效机制》的通知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的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旗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额济纳旗《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的长效机制》的通知请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遵照执行。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额济纳旗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的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旗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权益和待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就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保障目标

(一)实施范围。全旗在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同时统筹考虑高中、职中、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二)保障目标。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一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比较对象和统计口径

(一)比较对象。义务教育教师比较对象为本旗公务员。

(二)统计口径。计算比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计算比较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区附加津贴(规范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提高的部分不纳入计算比较范围。义务教育教师改革性补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提高认识,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强国先强教,强教先强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承担起全旗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责任,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让教师安心从教、舒心乐教、静心施教。

四、强化举措,全面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一)优先保障教师待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教师工资待遇所需经费支出,切实维护教师权益权利,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全旗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以下简称教师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全旗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严格落实教师待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盟落实教师各项工资待遇有关政策,实行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相结合,建立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绩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由旗财政统一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考核,每学期发放一次。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与公务员同标准、同待遇。

(三)提高教师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联动增长机制、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定期报告及监督检查机制,强化专项督导,加强社会监督,拓展评估渠道。逐步建设教师公寓楼,积极为教育创设条件,留住人才,稳住局面,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教育,用心用情用智教书育人,为额济纳学子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

五、健全制度,有力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一)建立全旗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制度。建立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机制,逐步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每年对全旗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收入进行对比,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均收入增长幅度同步或高于公务员年均收入增长幅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待遇凡有政策要求的,必须按政策、按要求进行落实,并足额发放到位。

(二)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坚持全旗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强化责任,加强统筹,旗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实现标准统一到位,经费足额预算到位,执行发放到位。核定公务员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1.严格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落实联动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发放标准以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计算基数。

2.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综合考评奖励总量标准。核定发放标准时,将义务教育教师综合考评奖励作为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的前置条件。公务员增加发放地方性补贴时,要同步增加义务教育教师综合考评奖励总量。

3.积极稳妥实施综合考评奖励考核制度。旗教体局负责制定综合考评奖励考核办法和分配办法。综合考评奖励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旗人社局、旗教体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级学校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总量,及时办理教师岗位晋级,全面落实相关待遇。

(三)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会商机制。旗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定期开展工

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反馈;财政部门要将教师工资待遇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组织、人社、教体部门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奖励性补贴的分配管理,加强研判分析,及时为旗委、旗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六、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履职主动性

成立额济纳旗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育的旗领导任副组长,旗委组织部分管同志,旗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教体局,全面负责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建立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联度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落实教师待遇问题,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主动作为。

1.旗教体局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对比组织、人社部门提供的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数据,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旗财政局要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并将义务教育教师综合考评奖励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筹集资金予以保障。

3.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研判分析,并向教体局提供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

4.旗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对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及时提出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建议,确保国家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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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